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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书法培训:中国式人文教育需重视书法(三)

  上海书法培训班

  我们会发现,书法这种看似简单的汉字笔画和线条,处处与中国的一些哲学概念有联系,比如“形”“神”“气”“韵”“理”“法”,在书法中都可以清楚地看到,像对字形与神采的考虑,对气韵生动的追求等。在中国古代哲学中,形与神是指实体与精神的关系,哲人们探讨的是形与神如何寄寓、可否分离,神对形有无依赖,以及形与神的同一性等问题,这是我们中国思想的最幽深奥妙之处。反映在书法审美实践中,就是通过求诸“形”而寻找“神”,达到物我统一、物我如一的境界。换言之,以“神”为质,以“形”为用。“神”寄寓于“形”,是一种内在的精神,是本质性的东西,“形无神不活,神无形不存”。

  书法家就是要通过不断地书写去认识和感知才行。当然,古代书法家把握形神关系时,有的以形为质,以神为用,形神统一;有的以神为质,重神轻形,各有侧重,不一而足。归根结底,这是中国哲学上的形神论在书法艺术实践中的表现。再如“气韵生动”中的“气”与“韵”,这又是哲学概念。中国书法重视“气”与“韵”,是因为中国书法的审美本质更注重主体内在精神。在书法中,“气”指的是气格、气骨、气象,是一种精神性的东西,在书写中主要表现在从创作冲动、章法布局到落墨整个过程,是形而上的。

  人们评价一幅完美的作品,认为体现出了“气韵生动”,这个“气”,指的就是精神本质,和前面所说的“神”是同一个意思。“韵”,是“风韵”“韵度”。“气”和“韵”都是内在的、精神性的。“气韵生动”是说书法家的书写,生动表现出了诗文或文字本身的“精神风韵”。我们不妨说,在书法中,“韵”既是一种审美境界,又是一种艺术方法,是中国书法审美本质所要求达到的艺术境界。它和“意”“理”一样,也是重要的美学范畴。书法艺术中的这一哲学境界和哲学高度,最终决定了书写者艺术体验、生命体验的无限丰富。

  汉翔书法培训教育,是一所以书画为载体的东方文化素质与兴趣教育培训机构。我们的教育理念是“书以载道,文以达意”。我们教授的不仅是书法,更是书道。传授文字书写背后的东方文化内涵、礼仪规范、东方美与智慧。

  我们的教学理念是“眼在手前,先博后精”。坚实基础,拓展审美,先纵观而后取其专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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