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法创作的不同的境界下,不同的境界又有不同的阶梯,这主要是就书家修养方面来说。如果我们从作品鉴赏的角度看,情况又如何呢?-
古人历来有给书家和书法作品分列等次的习惯。南梁时庾肩吾在他的论著《书品》中将自汉至齐梁的一百多个书家及其作品分列为:“上之上、上之中、上之下、中之上、中之中、中之下、下之上、下之中、下之下”九品。唐李嗣真《书后品》又分为:“超然逸品,上上品、上中品、上下品、中上品、中中品、中下品、下上品、下中品、下下品”后又有人分为“神、妙、能”三品,再后又有分为“神、妙、能、逸、佳”五品。包世臣道:“平和简净,道丽天成,曰神品。酝酿无迹,横直相象,曰妙品。墨守穷源,思力交至,曰能品。楚调自歌,不谬风雅,曰逸品,墨守迹象,雅有门庭,曰佳品。”-
(《艺舟双辑・国朝书品》)康有为则分为“神品、妙品上、妙品下,高品上、高品下,精品上、精品下,逸品上、逸品下,能品上、能品下”十一等。-
艺术品之间的差距不能像体育中的竞技那样硬性划一、尺度分明。艺术品的评价,可以说基本是主观的,个体的一种神会。我认为甲作品好,你认为甲作品不行。同一幅书法作品,在一百个人的眼里会有一百种不同的评价,甚至会产生截然相反、大相径庭的评价。因此,客观的、公允的评价,差不多也是一种相对一致的神会而已。书家和书法作品品位的划分,却比较清晰的描述了这种极微妙的艺术档次。包世臣的“神、妙、能、逸、佳”五品划分,是比较中肯的。明代高廉在论书画时曾提出“三趣”,说:“天趣者,神是也;人趣者,生是也;物趣者,形似是也。”他的观点很能解释书法五品中的差别。神品和妙品,得的是天趣,那是造化和心原、审美对象和审美主体高度完美统一的产物,如神来之笔,自然天成,毫无做作的痕迹。能品和逸品得的是人趣。人趣比天趣要逊一等,因虽有人情生意、奇思与哲理,但同时也不免有了人工雕琢气,便审美重心偏向心原一边,失去了契合于大自然的那种风彩。佳品得的是物趣。物趣在三趣中最低,所以墨守迹象,雅有门庭,仅仅在形似,在于对应于客体的外观方面有所成,尚未摆脱“为物所役”的局限。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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